1992年7月22日午夜。一辆出租车急速行驶在吉林省九台市至上河湾公路上。出租车车内前排坐着司机和车主,后排则坐着一个青年的乘客。
突然,乘客从怀里掏出两把自制手枪,分别对准司机和车主的后脑壳,枪声响过,司机当即毙命,车主幸而未被击中。失去操控的出租车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冲出公路,撞在路旁一棵大树上,车主被甩出车外,昏死过去。开枪的乘客也被摔伤,休克在车内。
翌日凌晨4时许,大难不死的车主踉踉跄跄地来到苇子沟乡派出所报案。须臾,九台市公安局的民警火速赶至现场。
现场位于九台市至上河湾公路8公里处。出租轿车横卧于公路左侧树旁,车体撞坏。车内司机头部有枪弹伤痕,为“五四”手枪穿伤。弹头由枕骨处进入,从前额穿出,已死于方向盘下。死者衣裤没有被翻动,除司机头部有弹伤外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