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谓的「物以类聚」。
本来就是盘古开天闢地,女媧造人补天以来,天经地义、亙古不变的道理。
古有明训:「门当户对」。
所以才会有「龙配龙,凤配凤,老鼠生的儿子会打洞!」这样的说法。
在数理上,定义为再也无法变动的规则为「定理」,所以说毕氏定理、馀弦定理、阿基米德定理、…才能在不断地荼毒千千万万个青年学子之后,仍被视为至高无上的圭臬。
那么「物以类聚」在经过老祖先悠扬的传承,与中国文化五千多年来的洗礼之后,还能广泛流传到今天,应该也早已成为再也无法更改的定理了吧!
我并不是在特地强调金童一定要配玉女,或是说老鼠生的儿子会打洞是什么了不起的事。
事实上,我会领悟到这样的事情,曾经付出一点心痛的代价。(若被陈欣楨知道我用「心痛」来形容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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