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今这支金州勇士,有一个外号叫做“巨人杀手”。
意思就是,他们经常可以战胜纸面实力上比自己强的对手。
说白了,就是神经刀选手。
主要原因就是他们队内的后场核心,拜伦·戴维斯和蒙塔·埃利斯都有一个相同的属性——遇强则强!
一旦让他们把手感投开了,哪怕是火箭这帮外线防守人,也完全无法限制住他们。
戴维斯就不用多说了,当年可是带队黑八小牛的大佬,绝对的联盟顶尖控卫。
靠着身体优势,进攻端的戴维斯几乎可以碾压同位置的所有球员。
除此之外,他还常年占据联盟助攻榜前十,真正做到了攻控一体。
球队二当家蒙塔·埃利斯,这个斯蒂芬·库里生涯初期的球队老大哥,实力自然也不容小觑。
他在2006-2007赛季当选了最快进步球员,获奖的理由也是十分的简单粗暴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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