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时代也没有什么特别正规的合同。
周天凌手写了一份非常简单的合同,把双方职权和收益说清楚,让老李签字,再让五名歌手签字后,当场一人发了一千块大洋:
“拿着,从现在开始,大家真的就是一家人了,我们一起努力,让华国流行音乐大放光芒!”
几个歌手这时候还没有完全成名,可以说日子都还过得苦哈哈的。
这光签约啥都没干,就拿到一千大洋的真金白银。
除了喜出望外,还有对“特别特”豪气的佩服。
尤其见到“特别特”不仅是娱乐公司,同时还有个高档服装商店,还开在西单这样寸土寸金的地方。
都觉得今天真的是个好日子。
当然他们最在意的,还是今后不光有好歌唱,还能有稳定的收益了。
对歌手们来说,这才是让他们最开心的事情。
能靠自己的专业赚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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