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日后。
江景辰收到了一封卷宗,上述记载了费兴仑一案的经过。
案情经过便不复杂,当年费兴仑屡次落榜失意,酒后不忿,写了一篇文章。
大意是抒发心中郁结之气,感叹怀才不遇。
多是些读书人的通病。
不知何故,文章在坊间传开,引得众多落榜学子共情。
随着文章知名度提高,许是有人眼红,便跑去衙门举报,说文章中有抨击朝廷科举不公之意。
同样的一句话,在百人眼中便能看出百种意思。
这便是古言与现言的差别。
江景辰可是知道文字狱的厉害。
虽说费兴仑的文章远没到那种程度,大周不似某个朝代,先帝也不似某位君王,但的确是造成了不小影响。
案子是当时的京兆尹亲审,当堂判处费兴仑囚三年,永世不得参加科举。
沈廷知起初并未干预,直至费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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