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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7章 向南推进

大宋朝的赋税,同历朝历代一样,都分为两大类,即对商业行为征收货币税,对田亩征收实物税。

不管是庆历新政,还是王安石变法,以及王安石之后章惇、蔡京等宰相推行的新法,都是在将实物税向货币税转变,只是这种变革并不彻底。

故而大宋朝的实物税,就分为了四大类,每一类下面又细分为若干品。

谷之品有七:一曰粟,二曰稻,三曰麦,四曰黍,五曰穄,也就是糜子,六曰菽,也就是豆类,七曰杂子,即其余各种杂粮。

帛之品有十:一曰罗,二曰绫,三曰绢,四曰榇,五曰絁,是一种粗绸,六曰绸,七曰杂折,八曰丝线,九曰绵,十曰布葛。

其中榇不是指棺材或者梧桐木,而是指木槿纤维编织的一种麻布织物,主要用来编织麻袋。

金铁之品有四:一曰金,二曰银,三曰铁、镴,镴就是锡和铅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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